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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在线平台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10:2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博士培养单位: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本学期博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参加本学期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已通过学科综合考试的2017级博士研究生、因故未开题和开题未通过的往届博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如需推迟开题,可由培养单位自主安排时间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但须保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一年。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需要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答辩,因故没有通过开题答辩的,再次申请开题至少需要间隔3个月

三、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要求

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1.选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问题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3。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4.研究方法、思路;5、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条件;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8.研究的创新和特色;9.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量一般不少于60篇,对个别新兴研究领域其文献量可酌情减少。

博士研究生须另撰写一篇完整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字数应不低于2万字。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均需要提交学位论文开题论证会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对选题需要充分论证,突出选题的前沿性与开创性,研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国内外该选题及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归纳和总结。

四、开题组织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认真组织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开题论证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博士生导师。申请人的导师是否参加开题论证会,由学院确定。开题论证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博士生开题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学校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

五、信息化工作流程

1、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yjsy.cufe.edu.cn/),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稿;

2、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在系统中分别对开题报告原稿进行审核;

3、线下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按要求组织开题论证会;

4、研究生在系统中填写开题过程相关记录,上传《中央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扫描件,并上传开题报告修改稿;

5、培养单位对开题结果进行审核,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本次开题结束。

研究生在系统中的详细操作流程参见附件。

六、材料领取与报送

1.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干事在开题前到学位办公室提交开题人员名单并领取《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

2.开题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同时将《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完整的文献综述(不低于2万字)的电子版发送至xwb9076@163.com审核通过后,将《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取回培养单位保存,并在博士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提交。2019年其他时间进行开题答辩的,请于开题结束一周内提交以上相应材料。

补充:【备案导师组】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bat365在线平台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发〔201814号的通知加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建设鼓励为博士研究生建立导师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应在该生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前组建具体流程如下:

1.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首要责任人。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提名,经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邀请本校教师、国外知名大学教师(参照《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国际导师组”建设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导师组成员不能超过四人(包括导师)。

2.经过博士研究生导师书面认可,博士研究生与导师组成员合作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毕业资格认定、评定奖学金等方面等同于和导师合作发表

博士研究生导师组应在该生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前组建,导师提名建立导师组需要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申请表》/info/1069/5081.htm,并在组建后2周内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导师组成员一旦确立,不得随意增减和替换。另外,此前已成立导师组的还未备案的需填写此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